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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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2025-03-20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发布202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含部分部属驻浙事业单位,下同)岗位公开招聘信息并提供公共科目考试服务。 一、招聘信息查询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673人 ,汇总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申请查看],发布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浙江人事考试网:[申请查看],发布公共科目笔试(以下专称“笔试”)相关信息。 (三)主管单位(省直属事业单位、部属驻浙事业单位视同)网站: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发布相关单位招聘过程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集中开展公开招聘的岗位,分综合管理类(七级以下管理岗位)、通用技术类(十一级以下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和普通工等岗位)和其他专技类。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对象类别 ①应届毕业生。 ②残疾人。 ③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④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2.年龄条件。 3.学历(学位)条件。 4.专业条件。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 6.工作经历条件。 7.其他条件。 (四)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高校、公立医院为报备员额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各单位集中委托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以下简称“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并在省人事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集中开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发布笔试成绩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数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最低开考比例见《招聘计划表》)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一般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由相关主管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 时间、地点: 暂定2025年4月26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5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设合格线)排序,结合后续招聘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轮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经笔试入围比例”,符合免笔试条件者不占比例)。 2.资格复审 主管单位对笔试后入围人员安排资格复审,具体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3.专业测评 部分岗位安排专业测评(岗位、测评形式见《招聘计划表》“专业测评”栏)。 专业测评设合格线,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入围面试。 专业测评后,在本岗位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测评成绩(不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表》明确的入围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 4.面试 面试由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 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如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因竞争不充分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如专业测评合格人数在计划招聘人数2倍以内的,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专业测评(不含定性测评项目)、面试和总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 ①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下同)+面试成绩*50%。 ②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无免笔试入围人员的情况):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70%。 ③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有免笔试入围人员的情况):总成绩=专业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遇有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者;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考核完成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主管单位统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主管单位统一制定考察方案,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主管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递补 应聘人员在笔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专业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因此出现缺额的,主管单位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条件、应聘指南(附件2)及各项招聘过程信息。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分别与意向应聘岗位相关的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相关栏目)。 咨询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技术性问题的,请联系省人事考试院。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异议的,请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相关单位反映(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或持有效残疾人证应聘非残疾人专招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3月2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省人事考试院(电话:[申请查看],传真:[申请查看],邮箱:[申请查看]),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符合招聘条件中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评环节的人员,由主管单位确认。 (五)拟聘人员应在主管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报到。 (六)本次招聘中,按照各单位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以及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的残疾等级要求,在佩戴辅具情况下应聘人员均可直接阅读纸质试卷并直接笔头作答,因此视为无需额外提供盲文试卷或单独考场,请应聘人员理解配合。 (七)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招聘过程发布的信息中,一般用准考证号代表相关入围人员,在完成面试后再一并公布入围人员前期成绩,至公示拟聘人员时再将姓名与准考证号进行关联,实现信息闭环,便于回溯监督。 (八)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对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附件:1.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申请查看] 2. 应聘指南.doc [申请查看]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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